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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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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 强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的决定

  【发布单位】811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8-08-29

  【生效日期】1998-08-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lign='center'>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食品执法工作的决定

(1998年8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代表主任会议所作的关于检查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长助理桑国卫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卫生、工商、技术监督、商检等行政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食品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事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全省食品卫生执法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省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的进展还很不平衡,食品卫生整体水平还不高;全省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食源性疾病威胁人民群众性健康的问题依然存在;在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监督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了一进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会议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领导一定要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管理、发展食品生产经营事业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关系,坚决克服在食品卫生执法中“重治标,轻治本;重处罚,轻指导;重检查,轻管理”的倾向。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努力把我省的食品卫生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要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法制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自我保护意识。要十分重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切实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规定落到实处。要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的先进典型,对一些重大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执法力度。 要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整治。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夜排档和路边饮食摊点,学校、单位食堂和城乡集贸市场,以及蔬菜、豆制品、猪肉等生活必需食品的卫生工作,要作为执法的重点来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整治,扶持合法生产经营,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卫生重点行业、部门、区域、对象的依法管理工作,增加监督频次,严防重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要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要坚持实行和完善持证上岗制度、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监督举报制度和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制度,将经常性的工作与突击检查结合起来,事后查处与事前预防指导结合起来,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使食品卫生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逐步理顺执法体制,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级政府要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有关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强协调,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理顺食品卫生执法体制,结合机构改革,努力改变食品卫生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分离的状况。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同时要十分重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基层组织管理监督的作用,建立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食品卫生执法监督网络,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五、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建立食品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加强廉政建设,改进执法作风,把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统一起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甚至执法违法的现象,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财力投入,改善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的条件,更新食品卫生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和监测水平,保证食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卫生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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