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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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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81108

  【发布文号】甬政发[1997]143号

  【发布日期】1997-08-08

  【生效日期】1997-08-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

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

(甬政发[1997]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若干意见

  为了加快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针对我市的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的领导体制。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是受市委、市政府委托,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的专门机构。市对外开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尤其要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全局性问题的研究,组织拟订利用外资的重大政策预案,指导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协调外商投资的重大项目,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的督查力度,以保证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落到实处。

  2.市外经贸委要加强对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管理,认真组织对外招商工作,积极参与制定我市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

  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以县(市)、区长为组长的各县(市)、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对外开放工作,指导本地区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

  4.建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产业(行业)利用外资领导小组,以主管部门为办事机构,负责本产业(行业)利用外资的规划制订、项目推出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

  5.坚持市领导联系重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制度,提高对重点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合理规划,把握利用外资产业和布局的导向

  6.制定利用外资的规划。根据我市“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市计委要尽快制定全市利用外资的总体规划,把外资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总体规划要确定我市利用外资的近、远期目标,确定利用外资的结构、领域及配套政策。各产业(行业)和各县(市)、区要按照总体规划,针对各自的实际,结合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制定本产业(行业)和本地区的利用外资计划或规划。

  7.制定外商投资产业导向和鼓励政策。市计委要抓紧出台《宁波市“九五”期间鼓励外商投资产业导向》,把“九五”期间的外资导入以下领域:(1)农业新技术和综合开发;(2)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3)支柱产业,重点是改造我市的机械、电子、建材、轻纺、石化等支柱产业;(4)新兴产业,包括微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海洋技术、节能和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信息和通讯系统、网络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治理技术等;(5)逐步开放金融、保险、商业、外贸等服务领域,加快开放房地产业和旅游业。与此同时,市计委要结合外资导向,组织办量,拟定与外商投资产业导向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以确保产业导向落到实处,起到实效。要认真做好外资导向与市实力工程、重点项目、临港工业建设的配合衔接工作。

 三、出实招,见实效,进一步提高对外招商水平

  8.切实搞好对外招商的基础工作。形成以市对外招商中心为核心的全市招商网络体系,各县(市)、区应创造条件,成立相应的招商办事机构,建立全市项目联系网络,形成统一有序的招商秩序。全市各级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库的建设。由市计委会同市外经贸委提出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并由市计委牵头,会同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共同研究,集中专业人员,做好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外经贸委牵头做好对项目的发布工作。市对外招商中心要建立我市重点外商和国际大公司、大财团的档案库,研究其经营战略和投资动态。

  9.加大全市对外招商的投入。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各级招商基金,用于对外宣传、重点项目的前期包装工作、重大的招商活动和奖励等。要逐步建立外商投资配套资金形成机制,改革投资体制,有关部门要集中财力,各方多渠道筹措,重点解决外商投资大项目的中方配套资金。

  10.突出我市对外招商的重点目标。根据国内外的形势和我市实际,确定我市对外招商的重点国家和地区,有针对性地定期推出一批大项目,力争国际一流的大公司、大财团对我市的鼓励投资领域进行投资。

  11.改进我市对外招商的方式。要实行政府、中介机构、企业三结合的招商办法,充分调动各自在对外招商中的积极性。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和企业,利用境外关系和专业渠道,进行定向招商。积极鼓励各部门走联合招商的路子,做到优势互补。提高招商活动实效,组团单位回国后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不反馈情况的,原则不再审批该单位的类似活动。要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发布信息,开展对外招商。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市政府驻外机构业绩的考核范围,发挥其境外招商“窗口”的作用;同时,积极争取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招商窗口。在广泛联系“宁波帮”和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基础上,加强同国际经济组织、境外投资贸易促进机构、知名中介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馆商务机构、外国企业驻华办事处的联络,建立海外招商网络。

  12.切实搞好重点区域的对外招商工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和甬江新区等全市对外开放重点区域,要依靠合理的规划、全新的机制、完善的设施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外资;要在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功能,逐步实现从依靠政策引资向依靠完善的功能引资的转变。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示范区,扶植样板企业,实施以外引外。在当前,可实行联合招商的办法,针对国际大公司、大财团推出大项目。要通过努力,真正使重点区域成为我市利用外资的主要增长极。

 四、依法行政,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

  13.各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形成合力。各级计委、外经贸部门是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机关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审批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合同、章程及管理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机关,负有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的职责,应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依法管理。海关、国税、财税、土管、劳动、商检等有业务管辖职能的部门,要配合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业务管理和综合性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主管部门和挂靠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归口管理,把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14.完善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由市开放办、市外经贸委牵头,结合我市实际,加强调研,尽快制定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各涉外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既要维护来甬投资外商的合法权益,又要对违反我国法律的外商进行查处。各职能部门要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按合同、章程和申请约定书约定的出资期限和方式,按期如数出资情况;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期筹建并按期投产开业情况;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合同、章程中约定的外销比例出口产品的情况;依法经营和纳税情况;依法报送有关统计情况;遵守其它有关法律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每年的联合年检工作。

  15.千方百计办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兑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树立对外守信的良好形象。要用足用活外商投资企业现有的流转税和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那些已经投产和在建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各经济主管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对具备再投资能力的重点外商进行“二次招商”,积极争取老项目增资扩建,以老带新,实现滚动发展。

 五、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再造外向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16.提高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质量。根据实行行政公示制和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公开综合职能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部门、口岸和金融系统、中介机构的办事内容、程序、标准和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涉及外商投资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的应特事特办,尽快予以协调解决。

  17.深入清理税外收费,切实减轻外商投资企业的负担。在巩固前一阶段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市物价、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税外收费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对反映较多的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垄断行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不执行收费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超越权限自立收费项目的,要坚决予以取消、暂停或降低标准。要对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组织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年审,及时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18.建立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由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一幢楼办公、一条龙服务”,联合审批,集中年检,逐步做到统一收费。进一步发挥市外商投诉中心的作用,健全投诉协调处理网络,积极探索新办法,快速有效地解决外商投诉中的各类问题。

  19.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统一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标准,取消内外有别的服务价格,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的内销比例,把外商投资企业低于内资企业的待遇提上去。

  20.进一步提高全市涉外工作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市教委、人事局、劳动局要制定政策并实施具体措施,向社会和境外招聘人才,引进国内外智力,多途径培训各类涉外人才,力争在一个时期内建立起一支能适应我市对外开放工作要求的高水平的外资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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