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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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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 准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 准

  【发布单位】82103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3-12-17

  【生效日期】1993-12-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3年12月17日四川省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有效地控制四川省区域环境的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防止生态破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辖区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简称“排污”,下同)的一切单位。

 2 标准分类、分级

  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将本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为三类,分别执行四级标准。

  2.1 特别保护区域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区保护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和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一级标准。

  2.2 重点保护区域

  2.2.1 城市规划区内非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非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一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二级标准;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二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

  2.2.2 城市规划区内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非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二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工业区内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四级标准。

  2.3 一般保护区域

  2.1、2.2以外的地区:新建排污单位执行三级标准;现有排污单位执行四级标准。

  2.4 本标准所称“新建”排污单位,系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立项的建设项目;“现有”排污单位,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立项,建设及建成的排污单位。

 3 标准值

  3.1 以排气筒(烟囱等构筑物)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其排出口处的排放量或排放浓度不得超过表1、表2、的规定。

  3.2 表1、表2所列的排气筒高度,系指从排放源的建筑物地坪面起至排气口处的垂直距离。

  3.2.1 排气筒实际高度位于表1中所列两个高度之间时,标准值用内插法确定,计算式为:

        Q2-Q1

     Qx=──── (Hx-H1)+Q1 …… (1)

        H2-H1

  式中:H1 ,Q1--较低排气筒的高度及其标准值 (m,kg/h)

     H2Q2--较高排气筒的高度及其标准值 (m,kg/h)

     Hx,Qx--排气筒实际高度其及标准值 (m,kg/h)

  3.2.2 排气筒实际高度低于表1、表2所列相应的最低高度,视为无组织排放,新建排污单位严禁无组织排放,现有排污单位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标准值用高度平方外推法确定,计算式为:

     Q3    Q4

    ────=──── ………………………………… (2)

    (H3)2   (H4)2

  式中:H3--表列相应最低排气筒的高度(m)

     Q3--表列相应最低高度的标准值(kg/h ,mg/m3)

     H4--无组织排放源的高度(m)

     Q4--无组织排放源的标准值(kg/h� mg/m3)

  3.2.3 排气筒实际高度高于表1所列相应最高高度时,以最高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标准值为基础,按增加高度5米,标准值增加8%确定。

  3.3 不得用瞬时一次监测值使用本标准。

 4 其它规定

  4.1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它大气污染物,以及放射性废气、噪声、汽车尾气和其它流动污染源等,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执行。

  4.2 散发恶臭气体的装置,应采取防护或治理措施,不得污染环境。

  4.3 未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不得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燃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

 5 标准的实施

  5.1 本标准是进行各项环境管理的依据。

  5.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5.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负责排污单位的监督监测。

 6 采样与监测

  6.1 本标准所列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规定的方法执行(见表3)。

  6.2 污染源监测的布点、采样、有关参数的测定、计算、数据处理等具体方法和工作程序,按国家环保局等编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1990年12月第一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表1          主要毒气体排放标准

─┬───┬──┬──┬───────────────────────────

序│污染物│ 排 │排气│     标 准  值 (kg/h)

 │   │ 放 │筒高├──────┬──────┬──────┬──────

号│名 称 │ 源 │度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m) │      │      │      │

─┼───┼──┼──┼──────┼──────┼──────┼──────

 │   │  │ 45 │  150   │  200   │  280   │  480

 │   │燃煤│ 60 │  300   │  400   │  500   │  800

 │   │  │ 80 │  600   │  800   │  1000  │  1600

 │   │电站│100 │  900   │  1300  │  1500  │  2300

 │   │  │120 │  1200  │  1800  │  2200  │  3000

 │   │  │150 │  1700  │  2400  │  2800  │  4000

 │   │  │180 │  2200  │  3200  │  3800  │  5000

 │   │  │210 │  2800  │  4000  │  6000  │  7000

 │   │  │240 │  3400  │  4800  │  8000  │  9000

 │ 二 ├──┼──┼──────┼──────┼──────┼──────

 │   │  │ 20 │   -   │   12   │   14   │   18

 │   │天然│ 30 │   18   │   24   │   30   │   40

 │ 氧 │气工│ 50 │   43   │   58   │   74   │  100

 │   │业 │ 70 │   67   │   90   │  120   │  160

1 │   │  │ 90 │  114   │  152   │  206   │  290

 │   │  │120 │  182   │  243   │  332   │  468

 │ 化 ├──┼──┼──────┼──────┼──────┼──────

 │   │  │ 20 │   -   │   5   │   7   │   9

 │   │化工│ 30 │   9   │   12   │   16   │   20

 │   │  │ 50 │   24   │   33   │   43   │   54

 │   │  │ 80 │   50   │   67   │   85   │  105

 │ 硫 │  │120 │  100   │  130   │  160   │  200

 │   ├──┼──┼──────┼──────┼──────┼──────

 │   │一般│  │      │      │      │   

 │   │燃烧│ 20 │   -   │   5   │   7   │   9

 │   │装置│ 30 │   9   │   12   │   14   │   19

 │   │(非 │ 40 │   22   │   30   │   37   │   48

 │   │燃煤│ 60 │   44   │   59   │   72   │   94

 │   │电站│ 80 │   76   │  102   │  124   │  160

 │   │)① │120 │  100   │  130   │  160   │  200

─┼───┼──┼──┼──────┼──────┼──────┼──────

 │ 氮 │  │ 20 │   -   │   3   │   4   │   6

 │ 氧 │  │ 40 │   7   │   10   │   13   │   18

2 │ 化 │  │ 60 │   16   │   22   │   30   │   40

 │ 物 │  │ 80 │   32   │   43   │   60   │   84

 │   │  │100 │   53   │   72   │   98   │  130

 │   │  │120 │   70   │   90   │  130   │  180

─┼───┼──┼──┼──────┼──────┼──────┼──────

 │ 一 │  │ 30 │  100   │  130   │  150   │  190

 │ 氧 │  │ 60 │  300   │  420   │  490   │  620

3 │ 化 │  │ 90 │  630   │  840   │  1000  │  1300

 │ 碳 │  │120 │  1000  │  1400  │  1800  │  2300

─┼───┼──┼──┼──────┼──────┼──────┼──────

 │   │  │ 20 │   -   │  0.62  │  0.81  │  1.10

 │   │  │ 30 │  0.90  │  1.23  │  1.60  │  2.18

4 │ 氯 │  │ 40 │  2.36  │  3.15  │  4.07  │  5.53

 │   │  │ 60 │  5.57  │  7.43  │  9.70  │  13.00

 │   │  │ 80 │  10.00  │  14.00  │  18.00  │  23.00

─┼───┼──┼──┼──────┼──────┼──────┼──────

 │ 氯 │  │ 20 │   -   │  0.39  │  0.49  │  0.65

 │ 化 │  │ 30 │  0.56  │  0.75  │  0.94  │  1.26

5 │ 氢 │  │ 40 │  1.28  │  1.70  │  2.17  │  2.93

 │   │  │ 60 │  3.53  │  4.72  │  6.15  │  8.41

 │   │  │ 80 │  6.00  │  8.00  │  10.00  │  14.00

─┼───┼──┼──┼──────┼──────┼──────┼──────

 │   │  │ 20 │   -   │  0.20  │  0.25  │  0.32

 │氟化物│  │ 30 │  0.45  │  0.53  │  0.62  │  0.77

 │(含氟│  │ 40 │  0.96  │  1.30  │  1.60  │  2.00

6 │计)(│  │ 60 │  2.70  │  3.50  │  4.30  │  5.50

 │不包括│  │ 90 │  6.00  │  8.00  │  10.00  │  13.00

 │钙镁磷│  │120 │  10.00  │  13.00  │  17.00  │  22.00

 │肥) │  │  │      │      │      │

─┼───┼──┼──┼──────┼──────┼──────┼──────

 │ 二  │  │ 20 │   -   │  0.47  │  0.56  │  0.71

 │ 硫  │  │ 30 │  0.80  │  1.07  │  1.24  │  1.56

 │ 化  │  │ 45 │  2.40  │  3.20  │  3.70  │  4.50

7 │ 碳  │  │ 60 │  3.80  │  5.00  │  6.00  │  7.40

 │   │  │ 80 │  6.00  │  8.00  │  10.00  │  13.00

 │   │  │100 │  10.00  │  14.00  │  18.00  │  23.00

─┼───┼──┼──┼──────┼──────┼──────┼──────

 │ 硫  │  │ 20 │   -   │  0.12  │  0.15  │  0.19

 │ 化  │  │ 30 │  0.30  │  0.41  │  0.45  │  0.54

8 │ 氢  │  │ 50 │  0.90  │  1.23  │  1.43  │  1.80

 │   │  │ 80 │  2.00  │  2.70  │  3.20  │  4.00

 │   │  │100 │  3.60  │  4.80  │  5.70  │  7.30

─┼───┼──┼──┼──────┼──────┼──────┼──────

 │ 硫 │  │ 20 │   -   │  0.20  │  0.40  │  0.70

 │ 酸 │  │ 30 │  0.40  │  0.60  │  0.90  │  1.30

9 │(雾)│  │ 40 │  0.96  │  1.26  │  1.60  │  2.00

 │   │  │ 60 │  1.50  │  2.00  │  2.50  │  3.00

─┼───┼──┼──┼──────┼──────┼──────┼──────

 │   │  │ 20 │   -   │ 0.8×0.001 │ 1.1×0.001 │ 1.5×0.001

 │铬酸雾│  │ 30 │ 0.9×0.001 │ 1.4×0.001 │ 1.9×0.001 │ 2.7×0.001

10│(以六│  │ 40 │ 2.3×0.001 │ 3.1×0.001 │ 4.4×0.001 │ 6.2×0.001

 │价铬计│  │ 50 │ 4.3×0.001 │ 5.7×0.001 │ 8.0×0.001 │11.5×0.001

 │)  │  │ 60 │ 6.6×0.001 │ 8.8×0.001 │12.4×0.001 │16.8×0.001

─┼───┼──┼──┼──────┼──────┼──────┼──────

 │   │  │ 20 │   -   │  0.03  │  0.04  │  0.05

 │砷化物│  │ 30 │  0.04  │  0.06  │  0.08  │  0.11

 │(以砷│  │ 40 │  0.06  │  0.09  │  0.20  │  0.35

11│ 计) │  │ 60 │  0.20  │  0.25  │  0.38  │  0.55

 │   │  │ 80 │  0.38  │  0.52  │  0.68  │  0.87

 │   │  │100 │  0.71  │  0.95  │  1.30  │  1.83

─┼───┼──┼──┼──────┼──────┼──────┼──────

 │   │重 │ 20 │   -   │ 4×0.001 │ 5×0.001 │ 7×0.001

 │   │  │ 30 │ 5×0.001 │ 8×0.001 │ 12×0.001 │ 17×0.001

 │   │熔 │ 40 │ 16×0.001 │ 21×0.001 │ 30×0.001 │ 43×0.001

 │   │  │ 60 │ 49×0.001 │ 66×0.001 │ 92×0.001 │ 133×0.001

 │ 铅 ├──┼──┼──────┼──────┼──────┼──────

12│   │冶 │ 30 │   -   │  0.028  │  0.035  │  0.049

 │   │  │ 50 │  0.056  │  0.070  │  0.090  │  0.126

 │   │炼 │ 80 │  0.133  │  0.175  │  0.231  │  0.322

 │   │  │100 │  0.196  │  0.259  │  0.357  │  0.500

─┼───┼──┼──┼──────┼──────┼──────┼──────

 │   │  │ 20 │   -   │ 3×0.001 │ 4×0.001 │ 5×0.001

13│ 汞 │  │ 30 │ 5×0.001 │ 6×0.001 │ 8×0.001 │ 12×0.001

 │   │  │ 40 │ 8×0.001 │ 12×0.001 │ 16×0.001 │ 27×0.001

 │   │  │ 60 │ 20×0.001 │ 26×0.001 │ 36×0.001 │ 50×0.001

─┼───┼──┼──┼──────┼──────┼──────┼──────

 │铍化物│  │ 30 │   -   │0.62×0.001 │0.82×0.001 │1.12×0.001

14│(以铍 │  │ 50 │1.34×0.001 │1.78×0.001 │2.36×0.001 │3.28×0.001

 │计)  │  │ 80 │3.98×0.001 │5.31×0.001 │7.21×0.001 │9.87×0.001

─┼───┼──┼──┼──────┼──────┼──────┼──────

 │   │  │ 20 │   -   │  0.95  │  1.23  │  1.69

 │五氧化│  │ 30 │  2.00  │  3.50  │  4.10  │  5.30

15│二 磷│  │ 40 │  4.50  │  6.00  │  7.50  │  9.50

 │   │  │ 60 │  11.00  │  14.00  │  19.00  │  25.00

─┼───┼──┼──┼──────┼──────┼──────┼──────

 │   │  │ 20 │   -   │  0.09  │  0.12  │  0.17

 │氰化氢│  │ 30 │  0.10  │  0.18  │  0.24  │  0.32

16│   │  │ 40 │  0.30  │  0.40  │  0.50  │  0.70

 │   │  │ 60 │  0.70  │  1.00  │  1.30  │  1.80

 │   │  │ 80 │  1.30  │  1.80  │  2.50  │  3.50

─┼───┼──┼──┼──────┼──────┼──────┼──────

 │   │  │ 20 │   -   │  0.16  │  0.22  │  0.30

17│挥发粉│  │ 30 │  0.40  │  0.55  │  0.70  │  0.90

 │   │  │ 50 │  1.19  │  1.54  │  1.96  │  2.50

 │   │  │ 80 │  2.90  │  3.90  │  4.90  │  6.30

─┼───┼──┼──┼──────┼──────┼──────┼──────

 │   │  │ 20 │   -   │  0.78  │  0.98  │  1.31

18│苯 胺│  │ 30 │  1.20  │  1.70  │  2.10  │  2.70

 │   │  │ 40 │  2.50  │  3.40  │  4.30  │  5.80

 │   │  │ 60 │  7.00  │  9.00  │  11.00  │  15.00

─┼───┼──┼──┼──────┼──────┼──────┼──────

 │   │  │ 20 │   -   │  0.06  │  0.08  │  0.11

19│硝基苯│  │ 30 │  0.10  │  0.15  │  0.19  │  0.25

 │   │  │ 40 │  0.23  │  0.30  │  0.40  │  0.50

 │   │  │ 60 │  0.60  │  0.80  │  1.10  │  1.50

─┼───┼──┼──┼──────┼──────┼──────┼──────

 │   │  │ 20 │   -   │  0.06  │  0.08  │  0.11

20│苯乙稀│  │ 30 │  0.10  │  0.15  │  0.19  │  0.25

 │   │  │ 40 │  0.23  │  0.30  │  0.40  │  0.50

 │   │  │ 60 │  0.60  │  0.80  │  1.10  │  1.50

─┼───┼──┼──┼──────┼──────┼──────┼──────

 │   │  │ 20 │   -   │  0.94  │  1.45  │  2.17

21│苯  │  │ 30 │  1.24  │  2.13  │  3.06  │  4.48

 │   │  │ 40 │  4.32  │  5.77  │  8.16  │  11.81

 │   │  │ 60 │  11.80  │  15.80  │  23.00  │  32.00

─┼───┼──┼──┼──────┼──────┼──────┼──────

 │   │  │ 20 │   -   │  0.60  │  0.97  │  1.40

22│甲 苯 │  │ 30 │  0.84  │  1.42  │  2.04  │  2.90

 │   │  │ 40 │  2.88  │  3.85  │  5.46  │  7.87

 │   │  │ 60 │  7.00  │  10.00  │  14.00  │  20.00

─┼───┼──┼──┼──────┼──────┼──────┼──────

 │   │  │ 20 │   -   │  0.42  │  0.73  │  1.08

23│二甲苯│  │ 30 │  0.73  │  1.06  │  1.53  │  2.24

 │   │  │ 40 │  2.16  │  2.88  │  4.08  │  5.90

 │   │  │ 60 │  5.90  │  7.80  │  11.50  │  16.00

─┼───┼──┼──┼──────┼──────┼──────┼──────

 │锰及其│  │ 20 │   -   │  0.20  │  0.26  │  0.35

 │化合物│  │ 30 │  0.30  │  0.41  │  0.53  │  0.71

24│(以二 │  │ 40 │  0.80  │  1.10  │  1.40  │  1.90

 │氧化锰│  │ 60 │  2.40  │  3.20  │  4.10  │  5.50

 │计)  │  │ 80 │  4.10  │  5.40  │  7.00  │  9.00

─┼───┼──┼──┼──────┼──────┼──────┼──────

 │   │  │ 20 │   -   │  0.31  │  0.40  │  0.54

 │   │  │ 30 │  0.40  │  0.61  │  0.79  │  1.08

25│甲 醛│  │ 40 │  1.16  │  1.54  │  2.00  │  2.70

 │   │  │ 60 │  3.10  │  4.20  │  5.50  │  7.60

 │   │  │ 80 │  5.25  │  7.00  │  9.00  │  12.00

─┼───┼──┼──┼──────┼──────┼──────┼──────

 │   │  │ 20 │   -   │  0.41  │  0.57  │  0.83

26│丙烯醛│  │ 30 │  0.60  │  0.95  │  1.30  │  1.82

 │   │  │ 40 │  2.14  │  2.85  │  3.75  │  5.16

 │   │  │ 60 │  5.33  │  7.11  │  9.64  │  12.00

─┼───┼──┼──┼──────┼──────┼──────┼──────

 │   │化 │ 20 │   -   │   20   │   28   │   40

27│甲 醇│  │ 30 │   20   │   30   │   40   │   55

 │   │工 │ 50 │   30   │   45   │   60   │   85

 │   │  │ 80 │   45   │   68   │   90   │  120

─┼───┼──┼──┼──────┼──────┼──────┼──────

 │   │化 │ 60 │   -   │  0.014  │  0.017  │  0.020

28│光 气│工 │ 80 │   -   │  0.017  │  0.020  │  0.024

─┼───┼──┼──┼──────┼──────┼──────┼──────

 │   │化 │ 20 │   -   │  1.5   │  2.0   │  2.5

29│  氨 │  │ 30 │  2.5   │  4.0   │  5.0   │  6.0

 │   │工 │ 50 │  5.0   │  8.0   │  10.0  │  12.0

 │   │  │ 80 │  10.0  │  16.0  │  22.0  │  30.0

─┼───┼──┼──┼──────┼──────┼──────┼──────

 │   │化 │ 20 │   -   │  1.5   │  2.0   │  2.3

30│氯丁二│  │ 30 │  1.5   │  2.5   │  3.8   │  4.5

 │烯  │工 │ 50 │  2.5   │  6.5   │  9.0   │  10.5

 │   │  │ 80 │  6.5   │  15.0  │  20.0  │  25.0

─┴───┴──┴──┴──────┴──────┴──────┴──────

 表2      工业粉尘、烟尘、烟气黑度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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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污 染 物 │        │      标准值 (mg/m3)

 │     │ 排  放  源 ├────┬────┬────┬────

号│ 名 称 │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

 │     │  炭  黑   │不许排 │ 50  │ 80  │ 120

 │     ├────────┼────┼────┼────┼────

 │     │ 石棉、玻璃棉 │不许排 │ 60  │ 80  │ 100

 │     ├────────┼────┼────┼────┼────

 │     │  矿物粉尘  │ 50  │ 80  │ 100  │ 120

 │ 工业粉尘 ├────────┼────┼────┼────┼────

31│  ②  │  动植物粉尘  │ 30  │ 50  │ 70  │ 100

 │     ├────────┼────┼────┼────┼────

 │     │  工业炉窑③  │ 50  │ 100  │ 150  │ 200

─┼─────┼────────┼────┼────┼────┼────

 │     │ 燃煤应用基灰 │    │    │    │

 │     │ 分AY≤25%   │ 300  │ 500  │ 1000  │ 1700

 │     ├────────┼────┼────┼────┼────

 │ 燃煤电站 │25%<AY≤30%  │ 350  │ 600  │ 1300  │ 2100

32│ 烟尘④ ├────────┼────┼────┼────┼────

 │     │30%<AY≤35%  │ 400  │ 700  │ 1500  │ 2400

 │     ├────────┼────┼────┼────┼────

 │     │35%<AY≤40%  │ 450  │ 800  │ 1700  │ 2800

 │     ├────────┼────┼────┼────┼────

 │     │ AY>40%    │ 120  │1000  │ 2000  │ 3300

─┼─────┼────────┼────┼────┼────┼────

 │     │ 锅炉总额定蒸 │ 120  │ 150  │ 200  │ 250

 │     │  发量<1t/h  │    │    │    │

 │     ├────────┼────┼────┼────┼────

 │ 锅炉烟尘 │ 锅炉总额定蒸 │ 120  │ 200  │ 250  │ 300

33│(非电站)│  发量≥1t/h  │    │    │    │

 │  ⑤  ├────────┼────┼────┼────┼────

 │     │   振动炉   │ 120  │ 250  │ 300  │ 400

 │     ├────────┼────┼────┼────┼────

 │     │   沸腾炉   │ 150  │ 400  │ 800  │ 1500

─┴─────┴────────┴────┴────┴────┴────

─┬────────┬───────┬─────────────────

序│   污染物   │       │   标 准 值 (mg/m3)

 │        │ 排 放 源  ├──┬──┬──┬────────

号│   名 称   │       │一级│二级│三级│  四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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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气黑度  │一般燃烧装置 │        │

 │ (林格曼级) │   ①    │  一  级  │  二 级

─┼────────┴───────┴────────┴────────

 │         不  分  地  区  和  级  别

─┼────────┬───┬───┬───┬────┬────┬───

 │  锅炉总额定  │<1  │1 ̄<2│2 ̄<6│6 ̄<10 │10 ̄<20│≥20

 │ 蒸发量(t/h)  │   │   │   │    │    │

─┼────────┼───┼───┼───┼────┼────┼───

 │  排气筒最低  │   │   │   │    │    │

 │  高度(m)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注:

  ①一般燃烧装置,系指工业锅炉、生活锅炉、工业炉窑、月耗煤在10吨以上的民用炉灶。其它燃烧装置有关环境管理的规定执行。

  ②排气筒最低高度为20米,且高出半径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

  ③指除钢铁、有色金属 水泥、沥青外的工业炉窑。其过剩空气系数应换算为α=1.5。

  ④过剩空气系数换算见附表A。

  ⑤运行三年以上的锅炉,要在额定蒸发量85%以上测试。过剩空气系数应换算为α=1.8。

  总额定蒸发量大于40吨/小时的锅炉,排所筒大于45米,且具有发电功能,可按燃煤电站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标准执行。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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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污染物名称 │ 监  测  方  法 │ 方  法  来  源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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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碘量法         │

1 │ 二氧化硫    │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国家环境保护局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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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和滴定法       │

2 │ 氮氧化物    │二磺酸酚分光光度法(快速│

 │        │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

 │        │奥氏气体分析器法    │

3 │ 一氧化碳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检气管法        │

─┼────────┼────────────┼────────────

4 │ 氯       │碘量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

─┼────────┼────────────┼────────────

 │        │硝酸银容量法      │

5 │氯化氢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离子色谱法       │

─┼────────┼────────────┼────────────

 │        │硝酸钍容量法      │

6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

─┼────────┼────────────┼────────────

7 │二硫化碳    │碘量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    │

─┼────────┼────────────┼────────────

8 │硫化氢     │碘量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

─┼────────┼────────────┼────────────

 │        │偶氮砷Ⅲ容量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9 │ 硫酸雾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GB4920-85

 │        │铬酸钡比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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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铬酸雾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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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11│ 砷化物    │二乙氮基二硫代甲酸银比色│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

 │        │法           │研究所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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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12│  铅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络合滴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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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

─┼────────┼────────────┼────────────

 │        │羊毛铬花菁R分光光度法 │

14│  铍     │铍试剂Ⅲ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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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五氧化二磷   │钼酸按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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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氰化氢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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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18│  苯胺     │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19│ 磷基苯    │盐酸苯萘乙二胺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20│ 苯乙烯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21│  苯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乙醚-丙酮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

22│ 甲 苯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23│ 二甲苯    │乙醚-乙醇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

24│ 锰及其    │磷酸-高碘酸钾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 化合物    │原子吸收光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25│ 甲 醛    │酚试剂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

26│ 丙烯醛    │4-乙基间苯二酚比色法  │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

 │        │气相色谱色法      │

─┼────────┼────────────┼────────────

27│ 甲 醇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28│ 光 气    │碘量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

29│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氨     │次氯酸-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

30│ 氯丁二烯    │气相色谱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

31│ 工业粉尘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  │GB9079-88

─┼────────┼────────────┼────────────

32│ 燃煤电站    │            │GB5468-91

 │ 烟尘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

─┼────────┼────────────┼────────────

33│ 锅炉烟尘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54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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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补充件)

  燃煤电厂锅炉烟尘排放标准,按不同炉型进行折算:

       C2=1.7KC2'/α

  式中:C2--锅炉除尘器出口烟尘最允许排放浓度,mg/m3

     C2'--表2相应的标准值

     α--除尘器出口过剩空气系数

     K--炉型折算系数,由表4查取

 表4           炉型折算系数K

──┬─────────┬─────┬───┬───┬───

  │  煤  粉  炉 │旋风炉  │   │   │

炉型├────┬────┼──┬──┤链条炉│抛煤炉│沸腾炉

  │固态排渣│液态排渣│立式│卧式│   │   │

──┼────┼────┼──┼──┼───┼───┼───

K │ 1.0  │ 0.7  │0.5 │0.3 │ 0.3 │ 0.4 │ 0.5

──┴────┴────┴──┴──┴───┴───┴───

                附加说明

  本标准修订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省环境保护负责解释。

  本标准修订主要起草人:孟孚、李鸣平、李涛、高天福、周宁。

  本标准于1992年12月首次发布,于1993年10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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