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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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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转发省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国内旅游业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82102

  【发布文号】川府发[1994]183号

  【发布日期】1994-12-26

  【生效日期】1994-12-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旅游局

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国内旅游业的意见的通知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川府发〔1994〕183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内旅游业有了很大发展,对推动我省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我省旅游资源非常丰富,进一步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潜力非常大,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完全有条件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省的一个大产业。现将省旅游局《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国内旅游业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积极发展我省国内旅游业的意见

  我省是个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大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各地陆续开发建设了一批景点、景区和基本的接待设施,经营国内旅游的旅行社已达300多家,旅游食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接待能力大大增强,1993年全省国内旅游达3600万人次,收入25亿多元。国内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交通、轻工、商业、建筑、园林、饮食等相关行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对繁荣经济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领导和部门对发展国内旅游业重视不够,缺乏长远规划和引导,景区、景点建设层次不高,旅游基础设施不配套,市场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较低。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要求,为使我省国内旅游业有一个大的发展,使旅游业成为我省经济中支柱性产业之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把发展国内旅游业作为我省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支柱来抓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潜力是非常大的,我们完全有条件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四川第三产业中的一个支住产业。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把发展国内旅游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制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及配套政策措施时,对国内旅游业的发展要有相应的安排,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统计制度,以作为宏观指导的依据。

  各地在制定旅游发展计划时,对旅游景点和设施的建设,应根据旅游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充分论证,按审批权限经同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计委审批立项。在建设过程中要突出特色,注重文化内涵。要根据《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

  要建立健全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实行景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协调旅游、城建、文化、宗教、园林、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关系。要继续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速我省旅游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1993〕29号文),加快国内旅游业的发展。

 二、努力发展大众旅游产品,满足大众旅游的需要

  目前,要积极发展和扶持为公众喜爱的旅游游乐设施、中低档接待服务设施、方便安全的交通运输工具。要树立“大旅游”的观念,在统一规划,强化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继续贯彻“国家、地方、部门、集体和私营一起上”的方针,多渠道筹集资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旅游产品的发展。重点扶持市场需要、效益好的大众旅游产品。

  要充分利用国家实行每周44小时工作制后,职工休闲时间增多的条件,努力满足大、中城市居民到城市周边度假旅游的需求。积极采取措施缓解铁路、航空和内河航运客运紧张矛盾。积极扶持以旅行社为龙头的国内旅游接待服务体系,给予经营便利,以不断提高国内旅游业的水平。

 三、要逐步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国内旅游市场

  各地区、各部门要打破地区、行业界限,在交通运输、景区建设、产品开发、客源的输送和接待方面联合协作,共同发展。反对乱设关卡,以邻为壑,搞封锁垄断。

  在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内旅游市场的同时,要加强市场管理。各级政府要支持和协调旅游、工商、物价、公安、税务等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管理工作。鼓励旅游企业依法经营、平等竞争,反对违章违法经营。对旅行社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行为。异地经营的旅行社要服从当地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按规定办理批准和工商注册手续。要加强对导游的管理,取缔无证导游和“野马”导游。

 四、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要逐步建立国内旅游业的行、游、住、吃、购、娱各个方面服务质量标准,建立管理监督和投诉制度。旅行社要挂牌经营,各旅游食宿点、购物点、娱乐场所要认真执行物价政策,明码标价,保质保量地为旅游客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坚决制止索要小费、私收回扣等不正之风。要积极引导组团旅游,保证团体按计划运行。对强拉团队购物、住店等违反旅客意愿,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旅行社员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倡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服务。

  旅游安全是发展旅游业的保证。公安、旅游、铁路、交通等部门要相互配合,采取措施,整顿旅游交通秩序,进一步搞好旅游景点的社会治安管理,做好消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对旅行社组团要积极推行保险制度,逐步实行意外责任保险。

 五、要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旅游行业管理的主导作用,加强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指导旅游项目建设,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提高旅游业总体服务质量。要不定期的对旅行社、各旅游食宿点和购物点及娱乐场所进行抽查,向游客推荐服务质量信得过的单位,逐步实行推荐挂牌管理。

  严禁公费旅游。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办理公费旅游业务。

                              四川省旅游局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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