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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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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82102

  【发布文号】川办发[2000]123号

  【发布日期】2000-10-14

  【生效日期】2000-10-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

(二000年十月十四日川办发〔2000〕123号)  目前,在我省卷烟市场上违反《烟草专卖法》现象有所抬头,省外非法贩运卷烟入川冲击了我省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由于沿海加大了打假力度,制售假冒卷烟向我省转移的动向呈愈演愈烈之势,8月份已连续捣毁3个较大规模制假窝点。同时,全省烟草行业的经营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市场无证经营,无证批发依然存在,已影响我省卷烟工业的发展,影响我省财政收入和地方经济发展,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此,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保证我省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烟草的特殊商品,国家实行专卖制度,烟草行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烟草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打击卷烟市场违法活动,是维护我省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同时也是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维护政府权威的需要。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应有一名政府领导分管这项工作,积极支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烟草专卖管理,维护好卷烟市场正常秩序,促进烟草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各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力量。目前在整顿卷烟市场中,公开暴力抗拒执法的现象十分突出,各级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覆行好各自职责,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取缔非法市场,捣毁制假窝点,打击非法贩售卷烟团伙的重大行动中,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公安、司法部门对暴力抗拒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定要依法处理,特别是对最近以来几个地方发生的暴力抗拒烟草执法检查的案件,要尽快查处。对措施不力,作风拖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执法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烟草专卖稽查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各地要建立烟草专卖稽查队伍(编制问题由各级烟草专卖局内部调剂解决)。烟草专卖稽查队伍负责维护全省卷烟市场正常秩序,对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确保我省烟草行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烟草专卖稽查队伍的领导,大力支持烟草专卖稽查队伍开展工作。

 四、大力开展以卷烟打假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各地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卷烟活动坚决制止非法生产卷烟行为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9号精神,认真履行与省政府签订的《严厉打击制售贩运假冒卷烟和走私卷烟活动责任书》的各项内容,深入开展打假打私斗争,对制售假冒烟的重点地区,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彻底予以摧毁。今年4季度,各地要组织开展几次大的市场整顿行为,严厉打击市场上无证经营、无证批发、摆卖走私假冒烟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烟草检查站的作用,全面堵截非法贩运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切断假冒烟、走私烟的运销渠道。

 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整顿卷烟市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走私烟的活动,是当前治理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宣传,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不断推进卷烟打假打私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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