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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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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贯彻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局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81905

  【发布文号】穗府[2000]29号

  【发布日期】2000-07-25

  【生效日期】2000-07-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贯彻国家卫生部等

十部委局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

(穗府〔2000〕2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贯彻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局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第11届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七月二十五日

          广州市贯彻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局关于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作出“改革城市卫生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的重要决策以来,我市积极进行试点探索,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1个,并取得初步经验,但与卫生部等10倍委局提出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还相差较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改革广州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现就我市贯彻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局《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局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卫生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二、确立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目标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卫生改革,满足人民卫生服务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构筑面向21世纪的、适应建立广州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卫生服务体系。2000年,全市在完成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和扩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现有的16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强化质量建设。各区要按照市卫生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审评标准的要求,抓紧建设和检查,然后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到2000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居民覆盖率达到60%,部分区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到2001年,各区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部分区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03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大部分区建成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居民覆盖率达到80%左右。到2005年,全市建成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成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市居民能享受到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公有制为主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健康促进;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引进竞争机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努力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做到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方便群众;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完善。

 四、加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

  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具体体现,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要把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社区两个文明建设规划,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协调组织,卫生、计划、财政、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人事、教育、建设、计划生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完善有关配套政策与措施,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及时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困难。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本社区全体居民健康水平负有重要责任。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各方力量,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支持和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必需的业务用房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支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五、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规范化管理

  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以上级卫生机构为指导,与上级医疗机构实行双向转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使各项基本卫生服务逐步得到有机融合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规划和群众需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可由基层医院(卫生院)或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改造或设点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过大的,可下设适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引导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转变观念,进行结构和功能的双重改造,在我市已试点探索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模式。坚决防止盲目设置新的医疗卫生机构,搞重复建设。

  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把人员队伍建设作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持久、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上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必须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取信于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要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基本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配套政策与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支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合理分担。

  计划部门要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国家计委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产业的政策,对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福利、社区教育进行统筹研究,整体规划,尤其是新开发住宅小区实行超前规划,满足现代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需要。市计划部门负责住宅小区卫生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规划和产权移交的协调工作,参照《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的做法,核准市国土房管部门对配套卫生设施相应扣减的开发商应缴纳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出让金。

  各区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广州市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需要,调整医疗卫生经费的支出结构,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安排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工作经费。规范财政资金的供应范围,保证提供基本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的需要,改善其基本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统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开展全科医师培训、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及分级负担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区服务的一项工作,其投入主要由区财政支出。市财政要依据各区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结构及分布情况、供需状况,给予适当的专项补助,对原来基础较差、财力偏紧、支出负担较重的区给予适当的照顾。研究制定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经济政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就诊时实行不同的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疾病,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形成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

  物价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体系。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广州市医疗收费标准》下浮10%执行。

  民政部门要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建设和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街道社区服务工作达标和示范标准之一。要帮助城市优抚对象、社会困难户解决在参与和享受社区卫生服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

  人事行政部门要支持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市卫生局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队伍状况进行调查,进一步完善全科医师的培训、管理、晋升制度,形成育人、选人、用人一体化机制,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员人才在社区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重点抓好在职基层医护人员的培训,培养技术骨干,加强全科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与培训。逐步开展全科医师继续教育,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协调在穗医学院校,逐步完善全科医师培训师资队伍,承担培养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师的任务,满足不断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

  建设行政部门在新建或改建城市居民居住区时,要把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用房,参照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管理和做法,即小区建设前,根据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要点中卫生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的标准,由市国土房管部门相应扣减开发商应缴纳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出让金,作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的投入。开发商按有关标准建成后无偿交给卫生部门用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其他卫生服务用房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标准计收土地有偿使用出让金。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要共同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范围,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工作内容。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促进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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