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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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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文化局关于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请示的通知

  【发布单位】81905

  【发布文号】穗府[1996]20号

  【发布日期】1996-03-01

  【生效日期】1996-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文化局

关于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请示的通知

(1996年3月1日穗府〔1996〕20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局《关于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把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和管理的有关部门,并明确责任人,改变文物保护单位无设置专门机构或无专人负责保护管理的状况,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专门管理机构、有记录档案)工作。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向市文化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三月一日

          关于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根据去年11月市文管会委员暨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明确我市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意见请示如下:

 一、广州市文化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各使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须按《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与广州市文化局签订保护管理使用协议,负责文物建筑物及附属文物的安全、保养和维修,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已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其管理机构不变,未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者无专人负责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所在地域分别划入各区,由区政府负责日常保护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市文化局系统:三元里平英团旧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陈氏书院、广州公社旧址、黄埔军校旧址(含东征阵亡将士墓)、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黄花岗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中共广东区委旧址、南海神庙、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琶洲塔、药洲遗址、南越王墓、庚戍新军烈士墓、仁威庙(左、中、右路第1 ̄3进)、刘氏家庙、邓氏宗祠、永安堂、造船工场遗址、镇海楼、小画舫斋、粤军第一师诸先烈纪念碑、黄氏宗祠、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旧址。

  市园林局: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广州起义烈士陵园、越秀公园内明清城墙遗址、史坚如墓、四烈士墓、杨仙逸墓、邓仲元墓、冯如墓、王兴将军墓、绍武君臣冢、海员亭、梁佩兰墓、光复纪念亭、冼星海墓、姑嫂坟、戴鸿慈墓。

  市民政局:朱执信墓、华侨五烈士墓、邓荫南墓及兴中会坟场、张民达墓、十九路军抗日阵亡将士坟园、沙基惨案烈士墓。

  市宗教局:怀圣光塔寺、石室、清真先贤古墓、六榕寺花塔、六榕寺和尚墓塔群、濠畔街清真寺、大佛寺、华林寺罗汉堂、纯阳观、三元宫、海幢寺大雄宝殿、塔殿。

  市教委:朱执信墓(执信中学内)、简氏祖祠(27中学内)、仁威庙(左、中、右路第4 ̄5进,市43中学内)、广东省农民协会旧址。

  市旅游局:爱群酒店、东亚酒店

  市邮政局:白云楼鲁迅故居

  广州市工商银行:国民党中央银行大楼

  文冲船厂:乌涌清官兵合葬墓

  黄埔港务监督站:鱼珠炮台

  广州海关:粤海关大楼

  东山区政府:万木草堂、旧民居建筑区(新河浦)、血泪洒黄华碑、中共三大旧址、黄埔军校驻省办事处、黄埔同学会、中国青年军人联合会旧址。

  越秀区政府:城隍庙、庐江书院(何家祠)、广州解放纪念像、中共广东军委旧址。

  荔湾区政府:沙基惨案纪念碑、沙面文物保护区、西关大屋建筑区、泰华楼、旧当铺。

  海珠区政府:十香园、赤岗塔、古海岸遗址、卫氏大宗祠、云桂桥、伦生白公家祠。

  芳村区政府:通福桥、毓灵桥、车歪炮台

  黄埔区政府:万人坑

  白云区政府:升平社学旧址、广东人民抗英斗争烈士碑、石井桥、玉岩书院、宋名贤陈大夫宗祠、简文会状元墓、陈慕尹墓。

  广州军区后勤部:新一军印缅阵亡将士公墓。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马丁堂

  省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旧址

  省博物馆:国民党“一大”旧址、旧中山大学钟楼、广场旧址。

  省农业厅: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廖何纪念馆

  省宗教局:光孝寺

  省委党校:广东造币厂旧址

  省科学馆:粤王井

  省妇联:陈济棠公馆

  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大楼

  番禺市政府:虎门炮台、莲花城、莲花塔、余荫山房、留耕堂、屈大均墓、黎氏宗祠、愉园、莲花山古石场遗址、植地庄抗日战役纪念碑。

  花都市政府:洪秀全故居、冯云山故居

  增城市政府:万寿寺大殿、雁塔

  从化市政府:从化学官先师殿

 三、市内部控制的82个文物保护单位在尚未完成资料收集及鉴别工作,未核定公布为市文物保护单位之前,由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广州市文化局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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