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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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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海市委、 海市人民政府关于 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

  【发布单位】8191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2-02-08

  【生效日期】2002-02-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若干决定

(2002年2月8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计划》,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强大动力。加速推进信息化,是我市实现“三基地一中心”发展目标和在2007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战略任务,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其一,信息化是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关键环节,信息化与工业化相融合,是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推进信息化工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提高工业的竞争力,使我市在全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中凸现产业优势。其二,推进信息化,有利于加速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信息不仅是可以共享和有效使用的资源,而且使用越多,提供创新的机会越多,边际效益也越大。通过加快推进信息化,可以大幅度降低消耗,节能增效,实现从产量型增长向效能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从而增加我市的经济总量,提升我市经济的整体水平。其三,推进信息化,发展和繁荣现代信息服务业,有利于发挥我市的地域和环境优势,推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提高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文化品位。其四,信息化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涉及千家万户,具有关联度高、渗透性强的社会综合效应。发展公共领域的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全市人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其五,推进信息化,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联合共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适度超前地实施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我市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共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应用,深入开发和广泛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我市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

  坚持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在工业化的过程中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业化水平,在推进信息化的过程中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推进信息化与推进工业化和改造传统产业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共同发展,以工业化培育和推动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工业化。正确处理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的关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先进信息技术、管理和人才,同时鼓励自主创新,发挥珠海大学园区和科技创新海岸的作用,走产学研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结合的道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步伐,提高我市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持续竞争力。

  (二)战略目标。

  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发展环境,建成完备、先进的信息化体系,奠定我市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促进信息化整体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完成以下主要指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社区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提高全社会的上网率;中小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各领域广泛普及信息网络及应用技术,基本建成覆盖社会各领域的信息技术数据库系统,实现数字化珠海;信息产业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使我市成为华南地区主要的软件产品开发和出口基地;成为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区域性信息中心城市。具体目标是:到2005,信息化综合指数达到76%,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5%以上,全民信息化教育的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十五”时期,要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全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宽带IP城域网和各种先进宽带接入网包括无线宽带网的建设;加快发展信息产业,突出重点优先发展软件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抓好政府、企业、公共等领域信息化的发展与建设,努力实现我市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1、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珠海高速宽带IP城域网,普遍实现宽带接入;构建公共信息应用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信息系统应用环境和大型数据库等服务;开发和建设基础性数据库,实施“数字珠海”系统工程。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企业和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电子政府,加强和深化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珠海市地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和完善党政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系统、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政府信息网、政府网上采购及招标系统等骨干工程;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公共领域的信息化,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旅游、社区的信息化建设。

  3、加速发展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文字处理软件及办公用套装软件、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工业控制与仿真软件、电脑多媒体软件、各种专业系统应用软件、系统集成等。继续重点支持一批骨干软件开发企业的发展,扶持一批上规模的软件企业、新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形成企业群体的规模效应;集中力量提升和扩大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水平和规模;重点抓好集成电路、印刷电路板、网络通讯终端、数字化视听产品、打印机及打印机耗材、电子元器件等项目和产品;大力发展现代网络信息服务业,全方位地拓展邮政电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招商引资、信息咨询、会议展览等领域中的网络信息服务规模,调整信息服务产业结构,扶持、培育现代信息服务业,逐步形成合理的信息产业布局和体系,使信息服务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立足发展有多网融合特征的网络经济,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信息服务,改善人民生活,推进社会进步。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强化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

  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珠海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信息化工作例会制度”,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和解决推进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信息产业局是市政府主管信息化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全市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工程行业管理、信息技术人才培训以及推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等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各区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机构,形成政府引导的信息化发展格局。

  (二)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和体制,加快体制创新。

  市信息产业局作为市政府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指导和调控的作用,建立健全管理信息化工作的具体组织机构,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要加快信息化规划工作,制定好“珠海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规划”,通过规划政府对重大、关键性的项目的管理、协调、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要正确处理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关系。在大力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要更加重视体制创新,坚决打破垄断,鼓励市场竞争,真正使新制度、新机制成为科技创新的强大支撑。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人才激励和分配制度以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等机制方面,要进行更为大胆的改革,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打击盗版、使用正版。

  市各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一把手都要亲自抓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资源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及时更新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构建信息化法规体系。

  信息化的最大特点是资源共享和整体优势。在大力推动信息化的同时,要防止一哄而上、重复投资、盲目建设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强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加强对各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到统筹规划、精心实施。

  信息化进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关系的各个领域。要认真研究信息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关系和出现的问题,找出我市信息化建设的特点,尊重客观规律,制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构建信息化建设法规体系,为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四)发挥比较优势,加强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相结合。

  根据国际、国内的情况,按照“有所为,有所不力”的原则,发挥我市的比较优势和环境优势,选择我市信息化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先发展软件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突出抓好政府、企业、事业、公共等领域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

  在电子信息制造业方面,要放宽政策条件,引进先进的集成电路生产线,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发展,加快集成电路专区的建设。在软件业方面,要继续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软件产业的若干规定(珠府[2000]113号)》文件精神,大力扶持软件企业的成长。特别是要鼓励面向工业企业应用的软件系统的开发,既扩大软件企业的发展,又提升工业企业的素质。在电子信息产品方面,要继续发展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特别是第三代移运通信设备,以及多媒体计算机、数字式视听产品等。对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要采取扶持政策引导他们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方面,要积极推广CAD、CAMS、MRP-Ⅱ等先进技术,鼓励企业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和生产效率。

  技术创新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大学园区和科技创新海岸为依托,加大与国际、国内知名院校、研究院所、国内外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研发单位的合作,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把珠海建设成为有较强吸引力的信息产业创业和发展基地。

  (五)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信息化建设投融资保障体系。

  政府积极引导,建立和完善适应信息化发展的政府、企业及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方筹措、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体制,增加全社会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多样化、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局面,创造吸引资金的“洼地效应”,引导资金流入信息产业。允许信息基础设施在统一管理下,实行适度的开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信息基础设施市场。

  各级政府要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重点支持信息化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的推广运用、信息化示范工程和基础数据库的建立等。市科技三项经费重点用于支持信息化建设,同时,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政府、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使信息化投入正常化、制度化。各区政府也要从财政预算中划出一块专项经费用于本地区的信息化项目的启动。

  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和各方面的积极性,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积极贯彻落实《珠海市科技创业投资暂行规定》,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六)建设示范工程,实行分类指导,区域性带动和推进。

  要借鉴我市功能区和科技园在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中示范作用的经验,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范围内开展信息化典型示范工程,通过示范效应来推动信息化建设。开展企业信息技术典型示范,重点行业、部门或领域信息化建设典型示范,区域信息化或城市信息化的典型示范,社区服务的信息化典型示范。实施“电子政务”示范工程。市政府主管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把抓好信息化典型示范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其他相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通过认真总结推广示范工程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扩大示范效应。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区域性带动和推进,逐步把技术、产业分层次向全市各区转移,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全面发展。

  (七)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激励机制。

  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强化人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技术精湛、具有技术创新精神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复合性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首先,通过市内培养和国内外联合培养相结合,加快信息技术专门人才的培养。要吸引国内外高校在我市创办信息学院,并充分发挥珠海大学园区高等院校在培育信息技术人才方面的作用,通过专业结构调整,设置信息技术专业,逐步形成不同层次、学科设置较为齐全、结构合理的信息化教育培训体系,直接为我市培养高层次的信息技术人才和信息化管理人才。其次,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落实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吸引市外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技术人才到我市创业,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吸引海外优秀人才。第三,不断完善我市以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和科技奖励相结合的科技激励机制,探索股票期权分配、智力持股等机制,引进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奖励制度,进一步优化人才使用和合理流动的环境,充分调动信息科技人员和创业者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推进信息化服务。第四,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和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员工在职培训制度,通过远程教育等手段,强化以知识更新为主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信息产业国际化。

  加强对外科技、经济交流与合作,大力吸引国外著名的信息技术企业到我市投资设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业务,提升信息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市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政府间、企业间和社会的信息交流合作。发挥我市毗邻港澳的地域优势和人文优势,加强珠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利用港澳台的资金优势,促进珠港澳台在信息产业领域的共同发展。加强与欧美特别是美国硅谷IT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快珠海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信息领域的国际化。

  (九)加强信息化宣传和基础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信息化的认识。

  市宣传部门要把信息化宣传作为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广泛宣传、普及信息化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信息化的良好氛围。要把信息技术知识培训纳入党校及政府公务员培训班的教学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基层都要普及信息技术基本知识,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在职人员进行信息技术知识培训,并结合年终考核,制定工作人员计算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知应会标准,把计算机技能考核作为公务员录用、考核、晋升的一个重要条件。此外,中小学校要开设信息技术课程。要对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教师分期分批培训,以提高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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