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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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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

  【发布单位】819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1-07-18

  【生效日期】2001-07-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

(2001年7月18日中共广东省委八届七次全会通过)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必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必须坚持长期不变。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把千家万户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联结起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这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农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农业经营组织制度和经营机制的重大创新,是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两个飞跃”重要思想、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出现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促进农业从传统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与技术风险,改变农业弱质产业的地位;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社会化分工,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把先进的技术推广到千家万户,实现科技兴农;有利于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十五”时期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1、我省“十五”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的要求,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以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介组织为重要途径,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使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上一个新台阶,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2、我省“十五”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上新台阶,五年间,全省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要达到3%左右,实现农民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各县(市、区)要形成一批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各具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

  --农产品深加工实现较大突破。到200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率要达到40%左右。

  --农业龙头企业建设有较大的发展。“十五”期间,全省重点建设100个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各市、县也要相应发展一批有较大规模和带动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到2005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要占全省农户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农产品市场建设水平有较大的提高。集中力量建成一批辐射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市场合理布局、功能互补的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

  --科技兴农达到新的水平。通过科技体制创新与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把科技兴农落到实处。

  --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明显提高。

  --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要实现较大发展。农业生产、加工造成的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三、抓住主要环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抓好七个主要环节:

  1、立足市场需求和优势资源。

  认真研究新阶段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依据市场需求,充分利用气候、区位、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通过产业化经营,把优势资源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2、确立区域主导产业。选择具有自身特色的优势产品和产业,培育有影响的主导产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主导产业群体。主导产业的发展不应局限于行政区域内部,应按照经济区域和气候区域进行合理布局。

  3、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培育多种经济成分的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带动农户的龙头作用。

  4、建设农产品商品基地。在确立主导产业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片开发建设商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化生产,建设一大批专业镇和专业村,形成规模经济。

  5、培育市场体系。根据现有基础和物流流向,以建设规范的中高级市场为重点,在全省形成以中高级批发市场为中心,产地、销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零售市场相结合,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6、辐射带动农户。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资金、技术、人才、品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以经济为纽带,把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联系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广大农民走向国内外市场。

  7、依靠科技进步。以农业龙头企业为载体,以农业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形成有利于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推广的新机制,把科技兴农落到实处。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七个主要环节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立足市场需求和优势资源是依据,确立主导产业是基础,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是关键,建立商品基地是依托,培育市场体系是重点,辐射带动农户是核心,依靠科技进步是动力。要紧紧抓住创办农业龙头企业这个关键环节,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开发优势资源、确定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推广先进技术、开拓国内外市场、带动千家万户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以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按市场规则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公司加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形式,公司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其触角伸向国际国内市场,龙尾摆向千家万户,以利益关系为纽带,以合同契约为保证,与农户形成自愿结合、平等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对农户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在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和千变万化的市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1、把握好农业龙头企业的确认标准。农业龙头企业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是实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特别是要延伸到农业生产领域;二是以多种方式辐射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并与农户之间有紧密的利益关系,包括投资关系,生产经营全程服务关系等;三是有相对稳定的销售体系和生产基地。

  2、多形式多渠道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可通过如下六个主要渠道加以培育:

  --引进外资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各地要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和特色农业,积极招商引资。鼓励外商独资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或以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种养大户为载体,吸引外资创办合资、合作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

  --民间个人或组织创办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和支持个体生产、加工、运销专业大户和私营、民营企业、各种能人等创办农业龙头企业,或以资金、技术参股,联合其他经济实体组建农业龙头企业。

  --国有、供销合作涉农生产、流通企业,包括国营农场、供销合作社、外贸公司、食品公司等,通过深化改革,延伸服务领域,改造为农业龙头企业。

  --涉农事业单位创办或者转制为农业龙头企业。省、市、县、乡镇的农、林、牧、渔业的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可逐步改制成农科贸一体化的农业龙头企业,或创办农业龙头企业。

  --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要发挥自身联系农户的组织优势,创办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的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土地等农业资源折价入股,通过多种融资形式兴办农业龙头企业。

  --部分行政管理部门转制为农业龙头企业。结合当前市、县、乡镇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一些行政管理职能重叠的涉农专业部门,可成建制转为公司,创造条件创办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党政机关分流人员创办农业龙头企业,但不能办成翻牌公司,更不能强行垄断服务,增加农民负担。

  3、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重点支持机制好、产品竞争力强、为农户提供系列服务、与农户利益关系稳定密切、带动面广、出口创汇多、采用高新技术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合并、租赁等形式,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发展成为大型农业龙头企业集团。

  4、因地制宜办好农业龙头企业。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实际,通过分类指导、典型示范、政策引导的办法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注重实效,防止盲目上马、搞花架子,严禁包办代替和人为拼凑求大。

  5、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要按企业化要求,完善内部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实行股份制的农业龙头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合作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则应按合作制的要求切实办好。

  6、实行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管理的机制。根据农业龙头企业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带动农户辐射面、经济效益指标,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进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五、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机制

  1、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公司加农户是两种不同的利益主体的结合,要按照自愿结合、平等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处理好相互关系,建成利益共同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引导、协助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顺利推进。

  2、用经济合同形式规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经济合同形式明确公司与农户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公司经营者与农民的法制意识,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纳入市场化、法制化的轨道。

  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确定保护价与浮动价、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形式。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在利润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无论是哪种分配形式,都要体现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的统一,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关系。

 六、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配套改革

  1、必须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以稳定、巩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前提。要切实保证农民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这既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又是重要的基础。稳定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活保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持农村的稳定。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不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进一步发展家庭承包经营的成果,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因此,要正确处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

  2、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按照“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保护收益权”的原则,对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鼓励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农业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农业龙头企业集中。允许农户依法有偿向农业龙头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以使用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但不得把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拍卖与还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连片租赁、承包集体耕地。无论是哪一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式,都必须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都必须坚持农民自愿、有偿、有序、规范的原则,都必须坚决落实延长土地承包期的规定,承包期内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决策权在农民,流转收益归农户,决不能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损害农民利益。

  3、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在中心城市或主产区培育若干个集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交易结算、仓储转运、信息传递、标准化运作等功能于一体的中高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会员制、保证金制、代理制,加强产品评级、质量检测、纠纷仲裁等配套服务。大中城市要积极发展净菜超市和绿色农产品连锁经营。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初级市场,发展产地市场,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

  4、重视各类中介组织的培育。要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大力培育各类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快各种行业、专业协会的建设,支持各类联系农户与市场的中介组织的发展,为农户提供多层次、多形式、高质量的社会化服务。

  5、继续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加快农业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要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按“保护耕地、提高单产、稳定总产、优化品种、搞活经营”的原则,确保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按市场需求,大力调整农业的产品和产业结构。

  6、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名牌产品战略。要以实现与国内外市场接轨为目标,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农业、林业、渔业、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参照国际和国家质量标准,结合实施名牌农产品战略,抓紧制定我省大宗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管理标准。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商标意识,创造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农产品著名品牌。

 七、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科技兴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反季节高效益产品等。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组培育苗技术,稳步发展基因农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

  2、农业龙头企业要成为加强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的新的生力军。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技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和广大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优势,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为科技兴农新的生力军。在巩固完善原有以站所为骨干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的同时,逐步建立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新型农业技术开发与推广体系。

  3、发挥高等院校在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中的作用。鼓励高等院校加强农业科技的应用开发研究,重视基础性研究。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4、深化农业科研院所的改革。地方涉农科研机构要逐步从事业法人转向企业法人,成为科、农、贸紧密结合的经济实体,有条件的可办成农业龙头企业,或加入农业龙头企业。

  5、重视对农民的科学技术培训。要结合农业技术的示范与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在巩固完善农村三级培训网络的同时,把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培训农民的重要载体。

  6、以信息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要加快全省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生产、技术、销售、气象等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网络要以中高级批发市场为骨干,以专业网络公司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覆盖广大农户。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网站,发展网上交易与电子商务。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网络建设,加强信息处理,建立中长期信息发布制度。各媒体要重视农业信息传播。

 八、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引进资金、技术、优良品种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大力吸引外资创办生产基地,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深加工,开拓国际市场。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管理方法和人才,改造传统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转变经营方式,提高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与生产优势,依托生产基地与农业龙头企业,在巩固传统大宗农产品出口的同时,扩大名特优新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和出口。

  3、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鼓励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生产流通大户等输出技术、劳力、品牌和资金,到境外投资创办生产基地,发展加工或流通项目,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不断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九、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

  1、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投入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各级财政要通过认真的梳理,把各类涉农支持资金集中起来使用,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技术开发与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省级财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主要用于对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为行政事业单位转制的农业龙头企业注入资本金。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各级政府要逐年适当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资金支持。对十六个贫困县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各级政府和承担对口扶持的市县,要重点支持。

  2、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银行通过资质评估,确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农业龙头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可申请发行股票上市;已上市的要利用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倾斜政策。农村信用社要按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

  3、实行用地优惠政策。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新办畜牧场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

  4、进一步放宽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以生猪饲养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具有较大生产规模,符合设备和检疫条件的,给予定点屠宰经营权;以粮食生产、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符合技术和设备条件的,给予其与农民签订粮食生产加工合同,跨区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粮食的经营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生产经营大户跨地区进入大、中、小城市创建公司或分支机构,各市政府不得封锁市场。要坚决打破市场的地区分割和封锁,严禁对农产品运销设卡收费,加快绿色通道建设,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

  5、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出口。对符合国家外贸发展基金规定的出口产品,外经贸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申报,争取出口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向有关部门申报自营进出口权。

  6、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路子。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支持保险公司按市场规则开展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龙头企业的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农产品价格保证与化解风险的机制,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

  7、实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转为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行政、事业单位转制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原有的经费一定5年不变,可逐年拨付,也可以5年一次拨付,作为企业的启动资金;农技推广事业单位转制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原有的事业经费拨付到期后,可继续保留50%的事业经费,用于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和咨询服务。

 十、加强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领导

  1、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发展农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转到产业化经营上来。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当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农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乃至农业现代化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我省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农村经济工作的本领,开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局面。

  在指导思想转变的同时,工作方式方法也要进行一系列的转变。各级领导要从过去用行政手段为主抓农业转到用经济手段抓农业,重点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来;从主要重视基地建设转到重视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上来;从依靠行政指挥转到加强服务上来。

  2、坚持分类指导和典型引路。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探索有自身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和路子,使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从初级到高级、从不完善到完善的飞跃。珠江三角洲要发挥自身优势,办好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加快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起来。东西两翼要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市场,以此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山区要紧密联系脱贫奔康实际,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变政府加农户为公司加农户,走产业化扶贫开发的路子。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观念要转变,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善于发现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稳步推进,切忌刮风,切忌强迫命令,切忌搞不切实际的达标活动。进行引导,提供服务和典型示范,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最基本的工作方法。

  3、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领导。要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省、市、县要建立与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主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重点研究、制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和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协调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检查各项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4、鼓励探索,勇于创新。要充分尊重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途径。公司加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但不是惟一的形式。要在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经济形式、农户公司化等农业产业化的其他实现形式,加快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类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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