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nLII [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广东省地方法规

You are here:  AsianLII >> Databases >> 广东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关于 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的决定

[Database Search] [Name Search] [Noteup] [Help]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关于 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的决定

  【发布单位】广州市

  【发布文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发布日期】2003-08-21

  【生效日期】2003-08-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和《关于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关于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的决定》已经2003年8月4日市政府第12届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张广宁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的决定

  《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穗府〔1990〕60号)和《关于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穗府〔1999〕46号)部分内容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相抵触,有关内容已被《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所涵盖,现决定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gd/laws/5e3f561eacb04e77e20073675e9b812705686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