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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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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东省

  【发布文号】粤府〔2003〕47号

  【发布日期】2003-06-05

  【生效日期】2003-06-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通知

(粤府〔2003〕4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做好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资本市场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工作,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政策扶持、优化环境”的方针,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把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引导,加强协调,完善管理,改进服务,争取经过三至五年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资本市场最发达地区之一。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已成立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制定全省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各市政府应配备懂金融证券工作的领导干部,并可根据当地实际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理顺关系,完善职责,充实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组织、协调、规划、指导本地资本市场发展的工作。

  三、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切实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重点培育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地方支柱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要优化政务环境,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全方位服务。对有发展前途、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创造各种条件,加快企业上市进度。

  四、积极扶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对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和具有龙头支柱作用的上市公司,要加大支持力度,促使优质资源和重点项目向这些企业集中。积极支持上市公司成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参与省重点技术改造导向计划项目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五、加大体制改革力度,使上市公司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各级政府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彻底理顺上市公司和国有控股股东的关系,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充分发挥国有出资人的监督职能,规范控股股东行为,促使控股股东的业务、人员、机构、资产和财务与上市公司彻底分开。要按照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方针,加快国有资本的重组、流动,通过股权转让、回购、置换等方式,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逐步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重过高的问题,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有效治理水平。

  六、切实解决企业转制上市遗留问题,帮助上市公司卸包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本地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为关联企业担保、不良资产剥离不彻底等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协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现金或有效资产抵偿、定向回购股份、股权置换等方式,力争在两年内妥善解决。有关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抓紧解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七、进一步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聘任制。鼓励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分配机制,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探索实行以鼓励长远经营为目标的股权激励机制。

  八、增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的综合实力。要积极支持省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兼并重组等方式充实资本、增强实力。要加强对当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指导、协调,进一步发挥省内证券公司在本地开展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购并重组、管理层收购、项目融资、资产管理、政府经济或财务顾问等业务中的作用。要建立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按规定将企业年金委托给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将社保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委托给具备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的试点工作。

  九、积极建设区域性金融证券中心。支持中心城市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境内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来粤发展,增强区域性金融证券中心的聚集效应;支持深圳市政府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使之成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有重要影响的证券交易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好各证券类机构来粤发展的困难问题,形成有利于资本市场构成主体生存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建立和完善与证券市场相配套的其他要素市场。进一步理顺关系,积极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建立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技术不断创新;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特别是推动经理人市场的建立,促使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向职业经理人转变。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资本运作及人才汇集机制。

  十一、切实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各级政府要加强与证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资本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潜在的市场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本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管理,协同证券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本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风险防范工作。要加大对亏损上市公司和“ST”公司重组力度,督促控股股东认真实施资产重组;有条件的市、县, 已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的,可适当安排部分资金,支持“ST”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对个别重组无效、濒临退市的公司,各级政府要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退市预案,协调信访、公安、司法、财政、宣传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股民、债民进行疏导,化解退市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认真做好企业债券的按期兑付工作,按照“谁发债、谁还债,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谁批准、谁负责清理和监督还债”的原则,解决债券市场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债券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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